
中国品牌(展示设计)大展优秀作品展示

大展入围作品将编入中国展示设计艺术年鉴(2010)

国家陈列展览设计职业资格培训

展示设计相关调查问卷

大展标识是由星系与数字演变而成

专业资质人才库
(一)大展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日 至 2010年04月1日截止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参展者可直接登陆大展官方网站及指定合作网站,填写、提交报名表。
(2)传真报名:参展者可到官方网站及指定合作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传真至大展执委会。
(3)邮件报名:参展者可到官方网站及指定合作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通过邮件发送至大展执委会。
(4)邮寄报名:参展者可到官方网站及指定合作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通过邮局或速递公司邮寄至大展执委会。
(5)现场报名:参展者可直接到大展执委会所在地以及大展执委会授权地区代办处报名,一并交纳参展费用。
(二)参展作品征集时间:
2009年8月1日起 至 2009年10月1日截止
(三)大展作品类别
1、参展作品范围、对象、形式
① 范围:在国内外各种展会参展的展示设计作品均可参加。其中包括各种展览、会议和大型活动展台设计,商业店面、橱窗陈列、POP展示设计,室内空间展示、展厅设计。
② 对象: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企、事业单位、院校、外贸企业、广交会等各类展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
③ 形式:参展设计作品以图片或模型的方式表现。
(四)、参展作品要求:
参展作品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 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企、事业单位、院校、合资企业的设计人员及自然人,为本地区用户或海外用户设计,不论在本地区还是海外实施的作品,均可参展。
② 海外设计公司、国内外资公司和在华外籍人士为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用户设计,并在本地区实施的展示设计作品。
(五)参展资格
1、本次大展不论是否提前报名,凡根据大展要求(见《参展细则》)提交参展作品的人员均为大展的参展者,大展执行委员会收到参展文件后,经确认无误,将用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展者。
2、以下机构和(或)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本次设计大展(包括自行参展、作为法律实体的成员参展或者作为一个群体的组成部分参展):
本次大展组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和参与各方。
本次大展评审委员会全部成员。
与上述人员有实质性利益关系的设计机构和个人。
3、“中国品牌(展示设计)大展”执委会如发现参展者不具备规定的资质,或在参展资格方面做出任何虚假陈述,将有权在本次大展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参展者的参展资格。